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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和中信银行被顶格处罚!银行业反垄断“第一案”出炉 !

时间:2021-11-26人气:作者: 互联网整理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统计,共有5起涉及金融类行业,包括银行、保险以及投资公司等相关业者成为处罚对象。其中,出现了银行业反垄断“第一案”。

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8月12日,对百度和中信银行新设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具体来看,2015年11月,百度与中信银行签订协议,共同设立合营企业。交易完成后,百度和中信银行分别持有合营企业30%、70%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2017年9月5日,合营企业设立。

处罚决定书指出,2015年11月,百度与中信银行签订协议,共同设立合营企业,取得合营企业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百度2014年全球营业额为(略),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中信银行2014年全球营业额为(略),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2017年9月5日,合营企业设立,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不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百度与中信银行新设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最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分别给予百度、中信银行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本次百度和中信银行都受到了顶格处罚。

除此之外,保险领域也有相关的反垄断处罚案例。行政处罚显示,中华联合保险和上海云鑫设立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同样被罚了50万元。

据悉,中华保险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子公司,上海云鑫是蚂蚁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12月29日,合营双方签署交易协议,成立农联中鑫科技,其中,中华保险持股60%,上海云鑫持股40%。2017年3月13日,农联中鑫取得营业执照。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继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病控制局之后,今年国务院新组建的第三个副部级的“国家局”。

此前,我国反垄断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设的反垄断局管理,属于司局级部门,此次成立的国家反垄断局则属于副部级机构,在行政级别和执法力度上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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