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办理中心讯:代收新规4月26日正式执行!
2020年10月26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银发〔2020〕248号)》(以下简称“新规”或“《通知》”),《通知》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当对照本通知要求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后执行。
新规针对的机构包括银行、清算机构、支付机构,部分银行已经提前发布相关公告,提醒消费者相关变动。新规明确了代收的具体定义、适用范围、付款收款以及代收机构的权责。
各大银行规范代收公告说了什么
在新规执行之前,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都已经发布相关公告,规范代收业务。
交通银行在相关公告中表示,“自2021年4月17日起,交行将执行人民银行规范代收业务新规,统一按照规范要求向您提供代收代扣服务。包括通过交易渠道提醒、短信等方式通知您发生的代扣信息,并根据您的签约信息提示您通过交行或收款方渠道补充完善您的代扣协议。”
招商银行:“自2021年4月20日起(含),我行信用卡持卡人(付款人),在使用我行信用卡作为付款账户进行代收业务付款时,需事先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与我行(付款账户开户机构)、代收机构、商户(收款人)之间签订代收业务协议。”
平安银行:“通过我行借记卡/账户新签约代收业务,我行将发送手机OTP验证码,验证通过后方可签约。”
中信银行:“我行将对办理代收服务(涉及费用缴纳、公益捐款、账户充值、信用卡还款等)的客户,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提供代收服务,及发送办理业务通知,敬请留意。”
从各大银行相关公告来看,主要是提醒消费者,代收业务监管有所变动,需完善代扣协议。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大的变化应该是自己原来签订的代收业务,可能这段时间需要重新再签一次,部分代收场景可能就此关闭了。
对于支付产业来说,代收业务从混沌时代进入了强监管时代。
新规明确了什么是代收
新规明确,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
按照新规的解释,签约、频率额度确定、不再逐笔进行交易确认是代收业务的三个特点。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免密免签的支付业务存在,许多业内人士甚至也将此囊括为代收业务。
人民银行对此也做了针对性解释:银行、支付机构等支付服务主体推出的支付账户或银行卡快捷支付模式下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比如网络约车自动扣付车费等,与代收业务的交易体验趋同,也相应引发了混淆代收业务和小额免密消费业务实施套利,甚至导致用户资金损失或权益受损的情形。
人民银行同时要求,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需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如采用两类以下有效要素进行验证,交易限额为1000元/天;使用银行账户直接付款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以及使用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账户付款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参照支付账户余额小额免密消费限额管理要求执行。对于超过免密业务限额的消费业务,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必须对交易进行逐笔验证。如果满足代收业务交易场景要求,且希望通过代收业务办理的,在落实相应授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也可行。
对代收业务的明确,一方面为免密支付等业务减少不必要的监管限制,降低支付体验;另一方面也强化了真正代收业务的监管要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
新规实施针对什么问题
在2019年12月新规征求意见稿阶段人民银行就表示,代收业务的基本特征是付款人事先授权,实际交易发生时不再逐笔确认。相较于其他需付款人对交易逐笔确认的支付业务而言,代收交易验证强度较弱,易造成付款人的资金风险。
此外,代收业务主要有三大具体风险问题:
一是付款人开户机构对付款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例如,在未取得客户授权、未有效审核客户真实意愿情况下为客户开通了代收服务,或者未向客户充分披露代收业务风险、授权及交易信息查询服务渠道不健全等,造成付款人资金盗用隐患。
二是代收服务机构对代收业务的风险监测问题。例如,对收款人的真实性审核不严,使黑灰产业得以通过代收业务便捷盗取客户资金;有关代收业务信息传递不透明,存在信息“黑箱”,甚至与收款人违规出售、转让系统接口,将代收业务应用于高风险场景或非法交易等。
三是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问题。主要表现为混淆代收业务与其他需要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交易,影响了代收业务的健康发展。
简单来说,就是对用户不透明、对商户监管不到位、对场景缺乏限制,三大主要问题造成了原来的代收乱象。
在支付相关投诉当中,代收代扣业务带来的投诉量占比较大。
2021年3月,黑猫投诉平台发布的《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相关数据显示,投诉内容集中在催收、高利率、莫名扣除手续费等。而“莫名扣除手续费”很大程度上就是代收之祸。其中通联支付就因代扣相关问题,进入投诉黑榜前十。
更早之前,P2P与网贷盛行,也带来了代收业务乱象,大量消费者的资金被平台莫名扣取。2019年8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被监管层约谈,要求相关机构“审慎为开展P2P网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在《通知》征求意见稿阶段,就明确要求,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
正式文件中,相关描述则改为“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本通知规定以外的场景办理资金转移。”实际的代收业务使用场景中,也没有征求意见稿阶段所禁止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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