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1312.68元,并处296.5万元罚款。
艾神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陈浩,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银行卡中心副总经理;王江,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三人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对三人给予警告,并各自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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