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兴业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用卡规范的提示》,提示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兴业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卡用卡规范管理。
提示表示:
1、持卡人需规范用卡、合理消费,不得虚假交易套现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等。
2、个人信用卡资金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房地产、证券市场、投资理财、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我行对本行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设定限额,并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不定期更新完善,如您使用我行信用卡在非个人日常消费领域交易,可能会因下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包括但不限于:
(1)我行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如置业地产类、售楼处、房地产代理经纪、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其他房地产类等商户)进行透支交易。
(2)我行信用卡不可在融资、担保、微贷、证券等类投资领域商户进行透支交易。
(3)我行信用卡在部分的物业类(如物业管理等)、烟草配送类、贵金属类、税费类、保险类等领域商户设置符合普通个人日常消费习惯的交易金额限制。
3、持卡人不得通过我行信用卡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信用卡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4、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禁止行为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我行有权直接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调整授信额度、限制交易、冻结账户等风险管控措施。我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交易凭证材料,用以核实交易真实性。
5.对于通过异常用卡、虚假交易等非正常手段恶意套取积分或银行权益的行为,我行有权对持卡人采取不予累积相关交易积分、冻结积分、撤销积分等措施。同时我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交易凭证材料,用以核实交易真实性。
6.对于持卡人出现以上行为,我行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的兴业公告中特意将“对于通过异常用卡、虚假交易等非正常手段恶意套取积分或银行权益的行为”等相关内容加粗了。
信用卡积分是银行奖励给持卡人的权益,这些权益在银行一方都是真金白银的营销费用支出,每年银行在这方面的支出费用并不低;但好在绝大部分普通用户不会充分的利用这些权益,用这些权益的人越多,银行要支出的费用就越多。
所以银行信用卡积分权益从某方面来讲是一个”博零“的游戏,银行给你权益,但并不希望所有人都会100%利益最大化的使用这些积分权益;因为普通人想要使用这些权益的门槛是挺高的,积分太少啥也干不了。积分少也反映了你的消费能力,银行只想引导那些优质客户在其合作的场景中进行三方互惠的消费;
长期以来,银行的精算师们面对的是职业羊毛党这样的对手,如今对手阵营正在快速扩大,比如被市场力量聚集起来的“普通持卡人”。
另外近年来兴起的“信用卡积分兑换’业务风靡整个支付行业,更是有些品牌直接提供此类服务,短时间内让那些平时只停留在账面吃土的积分变成了银行真金白金的支出。
大量非优质用户(指非银行营销目的用户)的零散积分被收集兑换,据业内调查得知一般这样的平台一个月能消耗掉几十上百亿积分。
值得注意的是恶意套取信用卡积分显然已经得到监管的注意了,2020年9月份深圳银保监局发布了《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合理安全使用信用卡的风险提示》。
提示中就表示消费者要正确使用信用卡,勿利用信用卡进行套取现金、积分套利等行为。套取信贷资金、积分、权益、里程、奖品或增值服务等行为,是违反发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的行为,发卡银行有权根据《信用卡领用合约》对涉嫌上述行为的信用卡采取降低授信额度、止付、销卡等措施处理,同时会将相关信息上传征信系统,可能会给持卡人未来的信用卡申请、贷款申请等产生影响。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向各大银行、股份制银行通报信用卡业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监管就在通报中要求银行完善异常交易监测。有效监测识别套现行为,关注套取积分、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套现、一人为多人代还欠款等行为风险,强化管控措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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