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2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1年3月1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2于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在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系统运行部担任系统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拉卡拉公司短信通道业务供应商北京中讯集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创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手机转账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116,130.95元,全部归个人花用。2020年10月22日,被告人周某2在本市闵行区被抓获。到案后,周某2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
被告人周某2作为公司企业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2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本案定性及援引法律条款正确。辩护人对此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周某2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拉卡拉2020年度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
近日,拉卡拉发布了2020年业绩报告。数据显示,公司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全年总营收55.62亿元,同比增长13.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1亿元,同比增长15.43%,连续6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超15%,累计服务商户数超过2500万。
如果仅从财报披露的信息来看,2020年的拉卡拉业绩斐然,但实际上,从营收增速及利润增速来看,拉卡拉的业绩并不稳定,这从拉卡拉过去三年的业绩表现可以得到验证。
整体而言,当前的拉卡拉正在经历业绩增速放缓,市场口碑因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而下滑,经营业务频繁变更,存在暧昧关系分期平台陷入高利贷等问题。此外,在第三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拉卡拉剥离的金融增值业务“易分期”被多次投诉。
本文由拉卡拉POS机办理中心整理,未经许可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载,本文唯一地址:https://www.zipos.cn/zhineng/8504.html,其他地址不完整的均为抄袭!POS机申请办理请添加客服微信号:支付行业5种主流展业模式优劣势分析(上)…
支付的道路上有很多的风景,只是大多数的人走着走着忘记了初心和...(1013 )人阅读时间:2024-05-08支付行业5种主流展业模式优劣势分析(下)…
四.微信私域模式微信营销是一个相对小众的展业模式,很多尝试过...(648 )人阅读时间:2024-05-08【紧急预警】警惕赠送POS机实施刷卡诈骗
电信诈骗预警随着近年来网络扫码支付功能的普及和国家整治下网贷...(761 )人阅读时间:2024-05-08一台终端被风控,所有机器变砖头!“共享黑名单”来了,将限制全
自一机一户执行以来,增机的声音一直都没有停,原因除了银行风控...(566 )人阅读时间:2024-05-08